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08/11/24 15: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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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济南泉润
-- 济南工商局天桥分局移送抽逃注册资本案 2008年1月份天桥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山东某家具有限公司抽逃注册资本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06年1月经山东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时的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佰零捌万圆整。2006年1月,当事人将上述注册资本划入当事人在某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开立的正式帐号,同日当事人以提取备用金名义用一张现金支票将上述全部注册资本支走。为维护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公司登记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安(2001)11号第三条及《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天桥分局于8月1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