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08/6/23 17: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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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济南泉润
-- [转帖]2007年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发展六项二十七条措施(摘选) 1、设立公司制企业可分期出资,公司股东的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允许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注册资本依法分期注入。
2、放宽企业名称核准。企业名称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不致引起消费者误解、不涉及不良文化等法律禁止情形,均允许企业使用。全国性大型企业在济设立的各类企业,其名称中行政区划可放在行业之后,经营行业跨类较多,经授权同意,允许不加行业限定语。允许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从属门店使用总店名称。支持带有新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支持有条件企业办理无地域名称。简化名称核准环节,实行受理人员负责,当场核准登记。 3、放宽连锁企业前置审批。连锁企业经营烟草、书籍、报刊、音像制品、邮票、公用电话等业务,可由总部向审批机关申办批准文件,总部取得批准文件后,门店可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办营业执照。具有三个以上连锁经营门店的企业,允许使用“连锁”字样。
4、下放登记管理权限,50万元以下公司下放到分局登记管理,经营范围不含专项审批内容等一般企业年检由受理人员直接办理。
5、免收相关规费。严格兑现国家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企业改制未注入新资金的,免收登记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费、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个体工商户免收验照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
200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