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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济南泉润 -- 发布时间:2009/2/6 17:3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6号令【城市房地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6号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1992年5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8月4日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总理 温家宝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作者:济南泉润 -- 发布时间:2009/2/6 17:44:00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 就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征收房产税问题答记者问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为便于大家理解内外资企业、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政策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