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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济南泉润
--  发布时间:2013/7/11 14:43:00
--  [原创][转帖]济南10措施促小微企业发展 首期注册资本可缓缴

2013年7月10日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济南出台10项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其中:

 

1、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在登记地点上,新冠“山东”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局或城区分局登记。在企业名称核准上,在分局登记的冠“济南”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经分局查重,由市局统一核准。

 

2、降低创业门槛。支持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冠“山东”行政区划名称,允许企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申请一般经营项目。新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先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只要两年内缴足就可以。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设立公司。